新疆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加快推进自治区快递末端服务发展指导意见

2020-12-29   来源 : 新疆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浏览 : 66
  近日,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政管理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快递末端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共同推动快递末端服务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坚持以满足各族群众需求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提高快递末端服务效率、保障寄递便捷顺畅为核心,以构建高效、规范、安全的末端服务体系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包括快递人工代收点、末端综合服务平台等)、智能快件箱等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着力解决快递“最后100米”难题,推动邮政快递业在便利群众生活、服务社会生产和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2年,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民高效的快递末端服务体系,邮政快递末端网点、智能快件箱等末端服务设施基本满足各族群众寄递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城市按照社区内每1万人至少布局4-5处邮政快递末端网点标准,推动布局建设与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快递使用量相匹配的末端网点。农村按照每行政村至少1处快递末端网点标准,推动布局建设覆盖农村的快递末端服务网络。鼓励社会资本建设智能快件箱,健全完善上门投递、末端网点和智能箱投递等多种方式互相结合、互为补充的快递到家“最后100米”服务模式。

  《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规划布局、提供政策支持、推进快递末端网点建设、支持智能快件箱建设、打造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快递末端绿色发展、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阵地等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各县(市、区)要落实推进快递末端服务发展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选取部分公共机构、社区(小区)开展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建章立制,规范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