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实现“五连降”

2018-04-20   来源 : vsat资讯   浏览 : 129
  据中国网消息,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在4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改委价格司一直积极指导各地出台物流降本增效措施,目前,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已降到15%以内,从2012年到2017年已实现五连降。

  近年来,发改委一直在积极推进降低“物流企业成本”和“企业物流成本”。2016年,国家发改委牵头报请国务院批准,发布了《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这两个文件从简政放权、降本清费,体制改革,以及互联互通、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的建设等方面提了48条措施,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

  江苏省推出了34项措施,实现综合减负。有一个比较典型的做法,就是简化各类审批检测的手续,对车辆推行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测站,交通部门的营运车辆的综合检测站,还有环保部门的环保检测站“三站合一”,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强制检验,这些方面做的比较成功。对部分集装箱运输车辆,免收省内公路的车辆的通行费。船闸过闸费的的优惠政策也延长到了2018年,全年降低的物流成本达到了29亿元。

  重庆在水路、公路、铁路,“路路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下浮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取消了主城区路桥的通行费,由政府出资回购路、桥、隧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取消了船舶的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对部分铁水联运的集装箱铁路运费最高下浮49%,港口的中转费下浮了约73%,全市去年降低了物流成本超过了40亿元。

  福建省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港口的各类电子政务平台、辅助平台,不再向企业收取维护费用,而是由所在地财政担负。免收了进出口企业报检软件的服务费、通信平台费等,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检验合格的外贸企业,免除了吊装移位和仓储管理。其他地方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也有一些政策上的创新。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继续抓好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第二,会同有关部门在物流业的降本增效上研究推出一些新的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第三,总结各地降本增效的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行梳理,及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