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应注重“末端服务”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这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早在2012年,商务部与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快递业务与网络零售服务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的2016年,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邮政局又联合发文,并在天津、贵阳等5个城市试行,加快了电商与快递协调发展上升为国务院“统一定调”的进程。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1号文件,正式对此前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两业”难以协同发展的局面进行了统一规划与布局。
不过,“两业”协同发展落实起来却困难重重。一方面与相关企业重视自身利益,忽视整个供应链健康发展有关,另一方面还存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改革力度不够,忽视企业需求、行业发展需完善规范等因素。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今年1号文件,全国各省(区、市)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云南为切实贯彻并落实国务院1号文件,在结合实际情况下,于7月下旬正式出台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按国务院出台文件,顶层设计再次将“末端配送、服务”等列入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
内容规定,促进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有效组织和统筹利用,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但是,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仍面临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发展不协调、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制约了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步伐。
为此,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所发《意见》中对体系不完善、发展不协调、衔接不畅通“三不”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将社会各界关注的“末端服务”“末端设施”等纳入了规划。
不难看出,政策的出台,不仅解决了此前农村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信息不畅、农产品难进城等问题,还完善了“末端配送”“末端服务”存在的信息、价格、仓储、包装、运输等瓶颈问题。
这意味着,在政策的正确引导下,电商与快递在整体统筹运作中,将改变以往的衔接不顺畅、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使相关工作更趋向于信息化、统一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电商与快递的合作共赢,促进“两业”共同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